40. 意義與關係
- WCCM Hong Kong
- 2014年2月10日
- 讀畢需時 3 分鐘
我們每個人都天生具有深刻的認識,也就是我們生命的意義所在。但是,此意義不是理性思維可以達到的。它只能在默觀祈禱的靜默中被找到。然後,我們通過經驗和直覺的智力來發現此意義,它一直臨在於我們的存有與神聖之愛的合一基礎上。然後,這種經驗知識滲透到我們的整個存有以及與他人和創造界的關係中。正如文之光在《耶穌,內在之導師》中所說:「藉著愛,我們重新融合進入我們所屬的宇宙團體。」(第253頁)
這種存有方式甚至不依賴於外界的境況。維克多·弗蘭克(Victor Frankl)在他的著作《尋找意義的人》Man's Search for Meaning) 中描述了他在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的集中營的情況:
「我們住在集中營的人們都記得那些穿過一間間小屋安慰他人的人們,送出他們僅有的最後一塊麵包……成為這一類人的囚犯是一種內在決定的結果。」這種內在的決定是基於他們中心對神聖之愛的感受經驗,儘管外在的處境非常糟糕。這種與萬有之原的聯繫使他們可以如一個真正的人來自由選擇,不管周圍的一切是怎樣。這就是真正的自由,它賦予我們意義和目的,在我們所做和所是的一切之中。它在我們與他人和創造界的關係中總是最明顯的。若望邁恩在《內在的基督》中也強調了此態度的重要性:「只有當我們生活在愛中和出自愛時,我們才認識到我們整個存有奇蹟般的和諧與整合,而它使我們成為完全的人。」
不幸的是,從我們周圍世界的所有苦難中可以看出,許多人沒有達到自己存有的這個水平。實際上,威廉·詹姆斯(William James)在20世紀初所說的話至今仍然中肯:「大多數人……生活在他們潛力存有非常受限制的一個圈子之內。他們大體上只利用他們潛在意識和靈魂資源的很小一部分,就像一個人從他的整個身體中,養成習慣只使用和移動他的小拇指。」
我們整體存有的轉變,包括我們的態度和觀點,是我們生命中最重要的階段,尤其是對他人和我們所生活的世界有益。通過改變我們的觀點,我們可以改變自己,通過改變自己,我們可以改變世界。根據我的經驗,其最有效的方式是默禱,並使其他人意識到默禱在他們生活中所扮演的角色。當對默禱的強調為一種靈性操練而不是一種應對當代生活壓力的方法時,它將成為一條自我認識的道路,並因此成長而進入我們完整的潛能。若望邁恩在《沉入靜默》中說:「我們要做的任務是找回創造性中心的路,在那裡,整體性與和諧性被實現,居住在我們內,拋棄對自己的所有虛假形象,例如我們認為自己是誰或我們曾經是誰,因為它們在我們之外是不真實的存在。」
這種轉變不是使你成為另一個人,而是成為你起初真實的樣子。正如榮格在《過渡中的文明》中所說:「對於不斷重申的問題『我能做什麼?』,我只有一個答案:『成為你一直以來的樣子』,即成為我們的文明意識存在中失去的完整性,那是一種我們經常不知道,但一直都是的整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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