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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四旬期反思 - 四旬期第二周星期四














福音:路16:19-31。警告他們,免得他們也來到這痛苦的地方。)


過程與目標不會真正分開:我們與他人一起行走時所產生的團體經驗,常說明瞭這一點。我們通常不會像在生活中那樣能夠選擇同伴,或者因為與其相處融洽、彼此欣賞而被某些人吸引。但與我們一起走過曠野的人,都覺得好像是為我們特選的。當隱修團體決定接納一個新成員時,並不僅僅是基於他是個好夥伴,或者他有很多資源可以提供。這有點像盲婚啞嫁。必須要有個別的兼容,但更深層次則是一種是命運感。經過時間和考驗,每個團體成員都蒙召遵循同樣的道,他們之間的親密關係在個人層面和集體層面都會不斷增長。它植根於極其個人的響應,但卻發展出了共同的思想和目的。


徒步穿越曠野、走向福地【應許之地】的以色列人是一個族群。然而,團體並不是部落。它是隱居和以他人為中心的結合體,類似家庭,但又不同於家庭。《出谷紀》宣稱,逃離埃及的男人有60萬(不包括他們的另一半),這真令人難以置信。這幫人不守規矩,善變,而且總是在抱怨,每當遇到困難時就會責怪他們的領袖。團體也會跟所有關係群體和整個社會一樣,時時會因各種人性的原因而陷入這種部落主義。


然而衝突並不是問題。一位哲學家說:「萬物都是因對立面的衝突而成的,事物的總和(整體)流動如同小溪。」一切都在流動,唯一不變的是變化。重要的是如何處理衝突,以及是否會出現一種共同意志,以便度過風暴,並盡可能不失去任何人。這種共同意志不是政治的結果,而是聖神的直接作為,他是擅長於團結的。當團體成長中有這種態度時,所有的對立面都可得以調和:從而往往能一瞥見預許福地,甚至有時是在風暴中。


在今天的福音中,富翁和乞丐永遠是分開的。但是,那個告訴我們這一點的人,正是調和對立面的人,也是不希望失去任何人的人。


文之光Laure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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