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 仁愛慈悲的天主
- WCCM Hong Kong
- 2014年1月19日
- 讀畢需時 3 分鐘
我們被告知耶穌是來拯救罪人。此外,我們在聖奧斯定關於「原罪」的教義基礎上長大,而我們都是「罪人」的 觀念通常在教堂的講道中被加固。我們不假思索地接受了這樣的判斷,因為誰沒有在某個時候做過一些並不感到自豪的事情呢?畢竟,我們是自己最糟糕的批評家。但是,我們長大後的那種罪惡感和內疚感扭曲了我們對天主的仁愛和慈悲的形象,耶穌要傳達的真實信息。它把我們引向天主的判官形象,「一種外在的力量,獎勵遵守誡命之人的物質回報,以痛苦折磨懲罰破壞誡命的人。」(第108頁)因此,我們的好運是天主對公義生活的回報,我們的不幸是對違反祂誡命的懲罰。這種信念不僅在現在很普遍,而且在耶穌時代也是非常常見的,「以至於當耶穌提出了一種徹底不同的方式看待苦難和福祉時,連祂的門徒們都目瞪口呆。祂說好運,舒適和順利事實上可能是一種偽裝的詛咒……。財富帶來的危險比不當行為更能嚴重阻礙你的靈性進展。」 (第107頁)
在聖若望福音中記錄了一個此態度的例子(若9:1ff),有關祂治癒了一個生來瞎的人之後的反應。 「他們肯定地說……生來就瞎表明你或你的父母犯了罪。鍾愛義人的天主也懲罰罪人……眾所周知,天主不聆聽罪人。祂只聆聽任何虔誠並遵守祂意願的人。」 (若9:31)
這裡的態度在倫理問題上表達了明確的因果關係,類似於印度教和佛教哲學中的因果報應,滿足了人性內的某種深層的東西。我們知道並贊成以下觀點:每一個行動都有相應的回應 - 罪人必須受到懲罰,正義的行為應得到獎勵。如果不這樣,可能會導致混亂,痛苦和甚至信仰的喪失。
但是耶穌時代的罪人是什麼意思呢?令人驚訝的是,此語句的含義比我們現在所了解的罪人概念還要更多。 「這個術語不僅僅帶有某人破壞道德準則的意義。」 (第107頁)文之光解釋說人們從事諸如牧羊人、裁縫、理髮師、稅吏和屠夫之類的被人看不起的職業時,會被認為是罪人,正如在印度被嚴格劃分的社會等級一樣。他們之所以被稱為「罪人」,是因為他們太窮了,以至於他們負擔不起聖殿為取潔禮而徵收的費用,因此被永久地排除在宗教團體之外– 但這是人類的標準,不是天主的標準。這些人就是耶穌最常在一起的人 - 社會邊緣人士,被拒絕和被輕視的人。祂如「病患者的醫生」。祂以富於憐憫之情治癒了那些身體,情緒和靈性患有疾病的人。祂彌合了天主與他們之間思想上的鴻溝。他們沒有被天主拒絕,他們和其他任何人一樣都是祂的孩子,其幫助他們重新獲得了對自己的價值和尊嚴的信念。耶穌的這種慈愛接納為他們反映出了天主的仁愛與慈悲。
因此,耶穌拒絕了祂那個時代的團體及其「社會等級」之分歧的態度,他們的法制態度以及他們對因果律的正義性不假思索地信念。祂的主要信息是,仁愛與寬恕是天主的本質,否決了所有人為的思想體系。最令人感動的例子就是浪子回頭的比喻。他以各自方式做了我們人類覺得應受譴責的罪惡,因此,按照我們的標準,他應受懲罰。然而,他藉著接納以自我為中心的行動所造成的結果而要承擔的個人責任,他轉向了天主和祂的旨意,並得到了完全的寬恕和慈愛的歡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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